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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信託是否要課徵契稅?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民眾將財產信託的情形,有越來越多的趨勢,至於以房屋為信託財產是否要申報繳納契稅?也是許多民眾想了解的議題。      

  該局表示,以房屋為信託財產者,無論信託行為成立時或信託行為不成立、無效、解除或撤銷時,委託人與受託人間移轉所有權者;或依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移轉所有權者;或者因為遺囑成立之信託或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之受益人為委託人,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移轉所有權者,以上房屋因信託移轉所有權,不課徵契稅。但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房屋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應由歸屬權利人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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