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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從事網拍,房屋稅可能按營業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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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站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平台完成,房屋實際未做營業用途,還是可以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應以該房屋供住家使用為前提,如果原來供住家使用的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的營業登記處所,但實際交易在網路完成,且房屋沒有供辦公用或堆置貨物,其房屋稅及地價稅仍有自宅優惠稅率之適用,如果有部分空間供堆置與拍賣有關之營業貨品,則此部分已非供住家使用,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營業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另地價稅也會依營業用所占土地面積比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如果民眾仍然有其他疑問,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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